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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巫山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58人公告

2019-07-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关于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01号)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4〕13号)、《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订单培养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局审核,报县编办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相关定向培养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本次拟招聘人数共58名。

(二)招聘对象为:

1. 2019年应届毕业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巫山县47人(长江师范学院为巫山定向培养37人,重庆师范大学为巫山定向培养10人);

2. 2019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巫山县11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巫山定向培养);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取得协议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未取得协议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18日8:30—12:00,14:00—17:00。具体地点见《一览表》。

2.报名所需材料

《2019年定向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面试考核

(一)面试方式

考核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在10分钟以内,分值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考生需于7月20日晨8:00前到达候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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